统战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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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

统战部是校党委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有:

1.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,团结引导各民主党派、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为国家建设和学校发展服务。

2.支持校内各民主党派、团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协助其加强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。加强党外人士的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
3.宣传贯彻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,开展民族团结工作,做好信教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,保护少数民族师生和信教师生的合法权益。

4.开展海外统战工作,加强同港、澳、台和海外华侨、华人的联系,为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做贡献。

5.做好无党派知识分子和留学人员工作,充分发挥无党派知识分子和留学人员在学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凝聚人心、汇集力量,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献计出力。

6.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、考察、选拔、推荐,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。

7. 健全和落实学校党委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。负责联系学校统一战线各界人士,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、座谈会、职能部门情况通报会,组织各类调研活动。

8.协助政协委员、党外人大代表搞好调研、提案等工作,发挥其在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、共商国家和学校大事中的作用。

9.指导协助、监督检查二级党组织统一战线工作。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。

10.开展新形势下统战理论政策研究、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党委统战部部长岗位职责

1.对党委和主管书记负责,主持统战部全面工作,落实本部门各项岗位职责。

2.负责制订全校统战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。

3.抓好统战部自身思想、组织和作风建设,提高统战业务水平。

4.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,确保党和国家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精神的畅通与执行。

5.指导各民主党派、团体加强自身建设,引导各民主党派、团体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和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作用。

6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党委统战部副部长岗位职责

1.对部长负责,协助部长做好统战部日常工作。

2.协助部长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、考察、举荐工作。

3.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,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。

4.主管民族宗教宣传教育、理论研究干部培训等方面工作。

6.组织起草学校统战工作和本部门重要的报告、公文、规章及其他材料。负责组织、安排统战部各类会议和活动。负责来信、来访的处理、接待工作。

7.负责负责与二级党组织统战委员的联络协调。

8.协助部长做好学校统战、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联络协调以及与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工作,。

9.完成上级部门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统战部办公室岗位职责

1.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。

2.协助领导搞好调查研究,承担综合性文字工作。

3.负责校内外文电收发、机要通信和文书处理。

4.负责部门印章管理、档案管理、保卫保密、财务会计、固定资产等方面工作。

5.负责起草学校统战工作和本部门的有关文件。

6. 配合做好各类会议、活动的安排,来信、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。

7.协助做好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的联络、协调和服务工作。

8.协助做好各类培训、考察活动。

9.做好各类走访、慰问、看望的联络工作。

10.协助做好党支部建设各项工作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 

民族宗教科岗位职责

一、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,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。

二、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提高依法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。

三、了解、掌握少数民族师生的情况,做好民族团结相关工作。

四、开展全校师生宗教信仰情况排查工作,协同相关部门做好信教师生的教育引导工作。

五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宣传教育,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。

六、负责民族宗教工作有关文字材料的起草。

七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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